购进时: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, 贷:银行存款;到期赎回收, 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:正收益: 借:银行存款, 贷:投资收益, 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;负收益: 借:银行存款, 借:投资收益, 贷:交易性金融资。 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,理财产品通过“交易性金融资产”核算,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“投资收益”科目核算;收回时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交易性金融资产”科目即可。如企业仍适用原会计制度,理财产品通过“短期投资”科目核算,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,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。收回时,收到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、利息等后的余额,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,计入当期损益。 |